滁州。
城东。
小雨连绵。
一间三进三出的大宅子,迎来了它的新主人。
“太阳要下山了,快点打扫!
把要住的地方,先清扫出来!”
一个妇人在院子里,招呼着几个人打扫着正屋。
将地上、墙上的血迹,都清洗干净。
院子的尸体,则是搬出去,一并拉出城,在乱葬岗草草埋掉。
打扫的人,似乎是见惯了死人,毫无所动。
手脚没有丝毫的怠慢,反而还很麻利。
显然,这间宅子的新主人。
并没有拿钱购买。
获得一栋大宅子,最快的方向,莫过于抢。
乱世中,你买刀,他买粮。
他家就是你粮仓。
在内院的一棵大树下,挂着一个摇摇晃晃的秋千。
少顷,一个五岁的小孩坐了上去。
双腿一晃,轻轻地摆动着。
所有经过这里的人,都会对这个孩子投以同情的眼神。
因为这孩子已经痴呆五年了。
一年前,才学会了自己吃饭。
至于开口说话,还遥遥无期。
滁州城的天气,时好时坏。
刚刚还是小雨连绵。
少许的功夫,乌云就尽数散去。
暖洋洋的太阳,缓缓地洒下来。
让街道上的血迹,显得更加红艳。
三个时辰前。
铺天盖地的红巾军,杀入了滁州。
能跑的富户,早已跑到了东南一百里外的金陵。
留在滁州的,只有县衙的县令和一干县役。
当然,他们的结局,只有一个。
死!
就算红巾军不对他们动手,积怨已久的百姓,也不会放过这些贪官污吏。
天色渐渐昏暗下来。
滁州城也安静了下来。
这支红巾军的纪律,还算不错,没有过多地扰民。
尤其是他们将元朝的官吏都明正典刑后,百姓就更支持了。
本地的乡绅,给义军送来了不少粮食。
当然,也送到了城东那间三进三出的大宅子。
那里原本是属于本地县丞。
晚饭做好,妇人呼唤着院子里的儿子。
“标儿,来吃饭了!”
听见声音的朱标,猛然打了个哆嗦。
从秋千上下来,打量着四周的环境。
“我不是死了?”
海量的记忆,在朱标的脑海中浮现。
汽车、飞机,卫星,高楼大厦。
然所有的记忆,和周边的环境相比,都显得格格不入。
朱标下意识地,向着亮光的屋子走去。
他用了五个呼吸,了解到自己如今的处境。
又用了十个呼吸,让自己接受目前的境遇。
望着周围的布设,朱标觉得自己应该是一个地主的儿子。
不是官,起码也是当地的富商。
朱标走到屋里,来到饭桌前坐下。
心中暗道。
“最紧要的,还是要伪装好。
千万不能被人发现,这身子已经换人了。
要是被发现了,说不得要被人当做妖怪附身!
弄不好就是沉湖!”
想到这里,朱标暗下决心。
一定要将地主家的儿子角色扮演好。
饭桌上,妇人将饭碗端过来,温柔地说道。
“标儿,今天娘给你做了羊肉粉丝。”
说着,就要如往常一样,喂自己的儿子吃饭。
可朱标下意识地接过碗筷,然后笑着回了一句。
“谢谢娘!”
话音刚落,他就觉得自己演技不到位。
地主家的儿子,也有可能是纨绔类型。
和父母关系不好。
“砰!”
果然,妇人听到朱标的这声娘后。
震惊到失手打翻了自己眼前的碗。
饭粒掉落在地上,到处都是。
朱标暗道不好。
穿帮了!
他挤出几分笑容,还想挽救一下。
可没开口,对方的夫人就潸然泪下。
“标儿,你刚才喊了什么,再喊一声!”
闻言的朱标有点茫然,试探地喊了一声。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