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好痛。”
朱浩刚刚睁开眼睛,便觉得头颅一阵胀痛,莫名多出了很多记忆。
同时一股清凉的气流在脑海中流转,帮他慢慢消化这些记忆。
视线一扫,他注意到一旁站着七八个穿着破旧红色胖袄的人,正在激烈的争论着什么。
“祝老三,你要走我不拦着你,但你至少也要把少爷埋了吧。”
“驴球子,你是不是傻,不知道那些山匪随时都会杀过来吗?”
“再拖下去,咋们全都要死。”
“不行,那也不能把少爷曝尸荒野,你不愿意帮忙,我自己埋。”
“祝老三,你别忘了,当初你插标卖首的时候是少爷把你招进了军营,给了二两银子,让你有钱买一口薄棺材,安置你老娘的尸首。”
一个瘦弱的少年说完,便在自己的身旁举起锄头挖了起来。
但看着他一锄头下去,只能挖出薄薄一层土壤,朱浩便知道此人缺乏营养,力气不大,想要挖出埋葬一人的深坑,至少也需要一两天的功夫。
“哎,罢了,罢了,真是作孽,兄弟们,过来一起挖坑,早点把朱百户安置了。”
那络腮胡子的汉子叹了一口气,捡起地上带血的锄头便走了过来。
看着朱浩突然坐起身子,吓得浑身一抖,差点没把锄头扔飞。
“你……你是人是鬼?”
朱浩没有理他,而是闭上眼睛,终于消化完了脑海中的记忆,弄明白了现在的处境。
自己穿越了。
而且穿越到了崇祯七年,成为了一个凤阳府的世袭百户。
这是一个人命如草的乱世。
张献忠,李自成,皇太极这些人把大明朝搅得天翻地覆,死伤无数。
再加上小冰河,鼠疫,年年饥荒,更是让大明赤地千里,百姓们易子而食,很多人都揭竿而起,加入了农民军。
而自己这具前身和其它几个百户,接到朝廷命令,一起出兵围剿附近馍牙山上的土匪。
然后便被土匪夜袭军营,杀得大败,一群人也跟着跑散了。
自己这具前身,更是气急攻心,在逃亡的路上一命呜呼了。
“想不到当初只是随便说说,居然真的穿越了。”
朱浩心中有些哭笑不得。
作为一个现代人,他当初看网络小说的时候,对明末清初那段历史特别感兴趣。
所以他查看了很多十七八世纪的资料,明白了如何制作燧发枪,佛朗机炮等等火器。
更是弄懂得了近代陆战士兵,海军士兵如何操练,行军,作战等等。
总之他看的书五花八门,几乎什么都有。
自那之后,他便在朋友面前吹嘘,如果穿越到了明末,凭借自己一个人,便能力挽狂澜,再造一个中华盛世。
然后他就穿越了。
什么金手指,系统,统统没有。
唯一能够依仗的便是脑海中学习的那些知识。
所幸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穿越的缘故,他的记忆力获得了极大的增强,变得过目不忘,当初学得那些知识更是倒背如流。
“少爷,你真的没死,我还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
见到朱浩真的没死,朱大召立马扑了过来,抱住朱浩大腿,嚎嚎大哭了起来。
望着眼前的瘦弱少年,朱浩的眼神略微柔和了一些。
朱大召原本不姓朱,只是在被朱家收养了之后,改为了朱姓。
自己这具前身对这名家奴也算不上多好,只是平时很少打骂,想不到如此忠心耿耿。
“百户大人,原来你还没死啊,之前我还以为……”
那络腮胡子盯着朱浩的影子,确定眼前真的是活人,脸上带着讨好的笑意,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在他的身旁,同样站着七八名军户,身穿破烂的红色明军胖袄,手里或是拿着锄头,或是拿着木棍,蓬头垢面,比起士兵,更像是一群叫花子。
只有那个络腮胡子,也就是朱浩手下的小队长祝老三还算强壮,穿着一身皮甲,腰间挎着腰刀,放在这个时代,也能算是精兵了。
明朝的卫所制度,到了明末已经名存实亡,朝廷财政困难拖欠军响,军田被大肆侵占,很多军户已经沦为士绅或者军官种地的佃户,平时一年也不见得操练一次。
再加上绝大多数军官都有喝兵血,吃空饷的习惯,这些卫所兵能有战力才有鬼了。
自己这具前身也不例外,身为百户,手里的军户理应有一百一十二人。
然而实际上,他手下所有军户加起来,也不过二十来个。
之前那七八名百户同样如此,他们一共也只能凑出一百多名军户,之后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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