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看!这才刚开学几天啊,就有人追桃千亦了!”
“瞎说什么,新生入学第一天就有!”
“我之前看到这哥们从外面进来的,等了半个多小时校花才下楼,他也不嫌热!”
“外校的?桃大校花肯定看不上这种土鳖!”
“长得挺帅,可惜,是个土狗……”
九月份的金陵,熬过了夏天的高温酷热,又迎来了秋老虎发威。
校园内,鼓楼金秋,景色优美,奈何湿热难耐。
树荫下穿梭流动的大学生们,汗水已经粘黏着他们衣袖。
尽管如此,还是有一大堆人在路边凑热闹,围观女生宿舍楼下的一幕。
人群中,不时有人说咸道淡。
穿着黑色短袖的江修,顶着一头忧郁的刘海,他手里拎着一个国风双肩背包,少年清澈的眼神此刻却充满了惊诧。
什么情况,自己竟然重生了?
这个绣着好看花纹的浅色书包,是自己刚上大学时,在芙子庙花一百块买的,当初是想送给女神……
所以说,现在是13年,自己重生回十年前了?
现在十八岁!
他缓缓抬头,看到了那个让他悔恨一生的女人。
对面站着的桃千亦,身材高挑曼妙,生着一张女王型的瓜子脸,乌亮的大眼如深潭般清冷,此刻正不满地瞪着江修。
她穿着一身蓝色的淑女连衣裙,搭配精致的凉鞋,白嫩的双足透着迷人的嫣红。
娇姿艳丽,气场高冷,任何人在她面前,都会感受到一股无形的压力。
“江修,我说过多少次,不要突然来学校找我。”
“而且,你买的这什么破包,你感觉它配得上我吗?”
“你的审美简直越来越差劲,这么丑我是不会要的,以后给我买东西,记着提前问我一声……”
“我现在还饿着,你还有什么事没有?”
桃千亦心里莫名有些火大,自己现在刚上大学,凭借出众的容貌,顺利拿下校花的宝座,无数男生沦陷在自己的美色中。
自己可是命运眷顾的美女,理所应当有一大堆舔狗围着自己转,任由自己差遣。
至于江修这家伙,长相帅气,气质温和,很容易虏获女生好感。
自己以前也有过偶尔的心动,所以和他关系走得最近。
眼下,这家伙出现反而显得碍事,容易影响自己校园女神的形象,但直接赶走他,又碍于关系感觉不妥。
得想个办法先吊着他胃口,陪他吃顿饭把他打发走。
见江修一副走神,而且心思还不在自己身上的样子,桃千亦明亮的眸子中闪过一瞬厌恶,不耐烦地道。
“江修,听到没有,你还有什么事?”
江修终于从重生的震惊中回过神来,看着桃千亦娇艳的模样,不禁回忆起,这家伙,她真的太会玩弄人了!
上一世,自己苦苦追求桃千亦十年。
结果却发现,自己只是众多舔狗中,比较接近成功的那一个。
实在是她太好看了,眼波盈盈,樱唇翘弯,一举一动都牵动人心……
曾经少不更事的自己,没挡住她的诱惑。
自然更不敢相信,一个这样看似美好的少女,内心竟肮脏不堪!
等自己清醒,已经大学毕业,大学时每天陷在恋爱的痛苦中,自然碌碌无为。
毕业后浑浑噩噩的又混几年,才有了稳定的工作。
至于家庭,三十多岁的自己,不再相信爱情,自然无心婚恋。
但现在,江修却感觉无比的欣喜,因为自己重生了,一切可以重头再来!
至于桃千亦,自己在了解不过,她家境其实普通,但作为校园女神,她内心傲慢,而且自私自利。
认为所有的男生都配不上她,包括自己在内,不过是供她差遣的佣人。
也不知道是不是被影视剧给祸祸的,她追求的,是那种既有钱又帅气,还愿意豁出全部对她好的,堪称完美的男生。
所以她也自食恶果,上一世三十多岁,也没能把自己嫁出去。
想到这里,江修眼神冰冷,不以为意道。
“哦,那我回去了。”
自己现在和桃千亦的关系很微妙,她心情好会在和自己聊天到很晚,心情不好,恐怕一天都不搭理自己。
她甚至还说,只是因为学业不想谈恋爱,毕业会考虑,平时也只和自己聊天……
重生一世,江修绝对不信她的鬼话,只有彻底拒绝舔狗,才算真正的重生!
“哼~”桃千亦不屑地冷哼一声,感受到周围同学们炽热的目光,她下意识想到是自己刚刚说话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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