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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点一
第1章 大哥大哥别杀我(求收藏,求鲜花) (1/2)

“大哥大哥别追了!”

“我真是不小心的,我忍不住啊我。”

“看着你就觉得好吃。”

……

肯塔基州金县的一家医院过道,一个只有左边胳膊,右腿还少了一大半的男子,正被人追杀。

但怎么看,被追杀的这位都是活该。

他的身体至少一大半都烂完了,露出森森白骨,剩下的部分也都是腐肉。

一张脸从鼻子往下都是骨头,可依旧活蹦乱跳的。

相比之下,在他身后追他的那位就正常多了,虽然穿着病号服,看起来也不太精神的样子。

但他从上到下,都与正常人别无二致。

而且,被追的那位刚才说的话,在他耳里就只是上牙碰下牙的声音。

嘎达嘎达……

谁让他的嘴巴都烂掉了呢?

“站住!怪物!今天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追他的人红了眼,手里举着半截玻璃,虽然也是一瘸一拐,但始终不肯放弃。

“大哥,我不吃你了还不行吗?”

林浪心里苦,他就是倒霉的应届毕业生,刚入社会,成了社畜。

还被一家无良公司卡了合同,走不掉,工资也不高。

每个月的工资交完房租水电,买了纸巾泡面就都白干。

到了月尾怎么都还要被饿几天才等得到发工资,而且还几乎天天加班。

他最大的梦想就是能躺平,想吃啥吃啥,毕竟能吃饱的时候不多。

可是老天爷跟他开了个天大的玩笑!

某天晚上,他被迫加班到凌晨,突然一阵心梗就昏死过去。

等再醒来,就到了这里,天知道他花了多久的时间才接受自己变成了一个快烂完的丧尸!

别人穿越,不是王孙贵族,就是什么天才少年。

一个丧尸能干什么?

脑子里除了吃吃吃,就没别的!

他每天都觉得肚子饿,可是低头看了看自己物理意义上空空如也的肚子,就不明白了。

都这样了,为什么还想吃?吃下去的装哪儿啊?

可实在是抵挡不住饥饿的侵袭,他翻遍了整个医院,好不容易找到了食堂。

却发现,除了肉以外,任何东西进了嘴就想吐。

连他最爱的生菜,也味同嚼蜡。

等到食堂的肉吃完后,林浪根本不知道到底过了多久,只觉得还是饿。

他也不知道这家医院发生了什么,到处都是死尸。

其中还有道门是被人封死的,里头总传出来拍门的声音。

但鉴于自己目前这副德行,他谁也不敢招惹,就没多事去打开。

他也想过,反正都成丧尸了,死尸也凑合算了。

可每每拿起来,他总过不去心里这关。

直到最后,饿得神志不清,也不管了,吃就吃吧。

认命!

还活着就成!

可也不知道是不是腐肉不管饱,就跟游戏里一样,吃腐肉还掉血。

无尽的饥饿总是困扰着他。

他想起自己在找吃的时候,其中有一个病房是被人用桌子从堵住的。

隐隐地,他还闻到里头有肉香味儿。

这种时候就不管了,他挪开桌子进去,看到病床上躺着的人。

对方居然还活着!有心跳,有呼吸!

不过,这熟悉的一幕,似曾相识。

林浪趴在床边看了好久,终于想起来,这不是行尸走肉的世界吗?

病床上的人正是瑞克!

行尸走肉的主角!

可这个跟他没什么关系,林浪趴在那儿犹豫不决的原因是心理问题。

迫不得已吃了死尸,那是神志不清。

但眼前这个,是活生生的人啊。

作为一个三观正常的大学生,他实在是过不去这关。

可犹豫了很久,饥饿感越来越强烈。

就在林浪快失去神智的时候,他下了决心。

“大哥,我就吃一口,就一口。”

“要是饿得失去神智了,我会把你吃光光的。”

“只要保持清醒,你就还能活。”

也不管瑞克能不能听得见,他捧起了瑞克的胳膊。

又觉得不能让人家醒来了没什么生存的能力,还是咬肱二头肌那里吧。

那儿肉多……不是,那里便于包扎,不影响手……

然而,他忽略了主角光环有多强大,刚张嘴,瑞克就醒了。

一脚给他踹翻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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