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梦谁先觉,众人皆醉我独醒。”
大离皇朝。
临江府,忘忧湖。
船头上,陈敬之怀抱酒坛斜依在船围的栏杆静静的注视着被春雨笼罩的湖面。
他朗笑一声,望着身前美景发出一声感叹。
雨水砸落下来,浸透了他的儒袍,打湿了他的衣襟,陈敬之恍然未觉。
谁也不曾想到,上辈子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将一个年轻的销售经理撞了个满堂红。
而等到陈敬之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然身在了一片与之以往截然不同的时空中。
大离皇朝。
不存于华夏五千年的璀璨文明中,却有着几乎相似的历史轨迹。
而这天下,九州并立,群雄割据。
大离皇朝开国百年,兵强马壮,已开始浩大的盛世帷幕,朝中,天子与士大夫共治天下,文人之风,诗词之道,已入鼎盛。
而他陈敬之,本是一介赶考的书生。
未曾想到,原主十年寒窗无人问,一朝成名天下知,侥幸名列金榜,虽然吊在末尾那也是妥妥的进士出身。
原主欣喜若狂,侥幸多喝了两杯,万没想到,他还未来得及光宗耀祖,一展抱负就被直接被人套了麻袋。
等他再睁眼时候,已经被榜下捉婿,成了长公主游船上的一名面首。
若是才学庸碌者,被长公主看重捉住为婿,也不失为一条光明大道,犯不上要死要活。但原主自恃才学,未曾经受过社会的毒打,却偏是一个有骨气的。
一口气绝食了七天,若非陈敬之恰好穿越而来,鸠占鹊巢,怕是此刻,原主的骨灰都能撒在这一片忘忧湖上了。
“软饭他不香吗?”
陈敬之忍不住嘀咕了一句,正在愤愤不平。
忽然,身后传来一阵稀碎的脚步声,他并未抬头,而是将怀中酒水一饮而尽,随即淡漠转身。
身后,一个穿着锦衣的女子撑伞而来,身后还跟着一堆丫鬟婆子。
“公子,殿下叫您回去。”
女子二十来岁,姿态绝伦,一身锦衣穿在身上衬托出她窈窕的身姿,妥妥的秒杀后世里那些靠着卖肉买球上位的网红女。
这样的古装女子在陈敬之的印象中,怕是大户人家的小姐也不为过。
不过陈敬之却知道,眼前这女子叫翠珠,却是公主身旁最得力的大丫鬟,早年间曾陪同长公主出生入死,而眼下,长公主权势滔天,翠珠功不可没。
“知道了,就来。”
陈敬之点点头,并未表现出什么不满来。
他对吃公主的软饭倒是没什么意见,这大离,天大地大,皇权最大。而距离现代数千年之遥的古代,自然也谈不上什么人权。
陈敬之不是原主那个只知道读死书,有一点挫折就要死要活的蠢货。
甭说一个寒门出身的书生压根拧不过长公主这根粗大腿,就算是拧的过,他也没打算做出原主那等誓死不从的架势来。
毕竟,榜下捉婿的长公主威名震慑大离,百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而大离皇朝之所以能在九州称王,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长公主这位奇女子可谓是功不可没。
据说朝堂上不但滚滚诸公要瞧长公主的脸色行事,就连是那位前年才得登临大宝,皇位还没做热乎的少年皇帝也得瞧着自家长姐的脸色过活。
真正的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榜下捉婿,强抢文人做面首,这样的事情换做其他的公主怕是要被打出屎来,可放在自家这位长公主的身上,御史言官们却是连个屁都不敢放。
闻声,翠珠一怔,她诧异的瞧了一下眼前玉树临风的青年书生,顿觉有些惊诧。
要知道,七日前被捉进游船之中,前者还要死要活。
这是七日绝食,转性了不成?
不过见状,翠珠明显松了口气,她不清楚自家长公主殿下为何会看上这样一个普普通通的书生。毕竟以殿下今时今日的地位和权势,只要流露出只言片语,怕是文名斐然的文人士子都要一窝蜂的涌入过来。
那可是长公主的面首,地位虽及不上驸马,那也是鱼跃龙门的好事。
说是扶摇直上九万里也不为过。
难道公主殿下看重的只是这个叫做陈敬之的面皮,翠珠忍不住打量,但心中也不得不承认,眼前的书生器宇轩昂,有种不同于寻常文人的挺拔气势。
再加上,陈静云身姿笔挺,剑眉星目着实生的一副好皮囊。
“公子能想通便是最好,如此,奴家就备人帮公子沐浴,等到公子见了殿下真容,定然不会后悔今日的决定。”
翠珠一笑,伸手就要为陈敬之引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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