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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点五
001死于无知 (1/1)

时间:2014年4月10日

地点:GD省广州市

彼心恒不住。

我是一个缺乏恒心的人,大概只有在爱人一事上做得到专一。

KTV里,Y在唱着《Stronger》类型的歌,不到半小时已经大汗淋漓,我依然云淡风轻。

约莫过了3个小时后,我开始对这种激动的场景有了反应,跟着节拍舞动身躯。

“今年你看了格莱美吗?”

“没有,是电影吗……”我把格莱美与奥斯卡搞混了,这种常识性错误只有不经常看的人才会犯。

“不是电影,是音乐奖。”Y的语气还是一如既往地温和。

“没有,今年没看。”

其实已经好多年没看了,从泰勒·斯威夫特异军突起那年开始没看,她在乡村音乐这条路上辉煌了多久,我就out了多久。

心小器小音小,估计说的就是我这种人。

耿耿于怀于世态炎凉,于是在KTV里唱歌的声音永远是发不出怒吼的,那唯一一次《青藏高原》的tone也只是昙花一现。

“T现在在澳门,我已经很久没有和他联系了。”

“哦。”每次Y和我说到T,都要加上“很久没联系”这样的话。

“你现在还喜欢他?”Y问得很随意。

“没有。”我觉得接受一切是最好的生活,接受T不喜欢我,接受T去了澳门,接受我永远进入不了T的圈子,接受离开,好像一切都心安理得,但是我做不到,在语言上开始自欺欺人。

“你不适合T,他很小孩。”

“哦。”我的确不适合他,老气横秋的一个女孩。

但是,天晓得他会适合什么样的人?

我回家来,看到放在床头的新年礼物,who will protect us?我决定不管去哪个城市都带着它,其实早就这样做了。

从王小波到维特根斯坦,我从现在开始了解。

之前一直说要读王小波的书,于是在书店拿了《爱你就像爱生命》,才发现,原来爱情就是两个人在一起矫情还互相觉得不矫情。在书的最后,发现了维特根斯坦,T最喜欢的哲学家。我记得,他喜欢的乐队Scorpions,他喜欢的赫尔曼·黑塞,他喜欢的摇滚乐,他喜欢的极简主义,他喜欢的《JOJO》,接收了太多他喜欢的信息,终于决定不再去跟随他的脚步,却发现自己遗失了方向。

我像卡夫卡,在一个角落里写自己的故事,以邮递员的身份。

我还在读,读《沙漠的故事》,读《我的精神家园》,读《活着》,读《檀香刑》……读这些早就应该读的书,弥补我量小非君子时期扭曲的心灵错失的时光。

我点了Jesse McCartney的《Because you live》,这是我高中时期听的歌。

我总是在最后才发现自己已经跟不上时代,在献血车上,我感觉自己陈腐的血液在慢慢离开。

Y笑着说:你喜欢的是经典老歌。

没有理想,还一直愚昧,我只是想换血而已,通过造血干细胞的自动更新,把腐朽的灵魂慢慢抽离,哦,我曾经多爱这虚荣的灵魂。

《哈尔的移动城堡》里,苏菲即使老了依然有一颗年轻的心,我却在年轻的外表下藏着衰老的灵魂。

过分在意他人的眼光,只是因为读书太少,想得太多,终究会死于无知。

晚饭,依赖Y的团购,总是与禽兽分不开,吃的还是鸡排饭,连禽兽都不如。

“我觉得谈恋爱很麻烦。”我三句话不离本行,长时间浸泡在求爱的氛围里的结果。

“我也是这样觉得的。”Y接着说。

这个世界上一定会有不善表达星人,我应该是里面的佼佼者。

我不是整天无聊只想恋爱的人,只是因为对爱情这件事对人的心理造成的影响着迷,于是习惯性地以恋爱为开场白。

作为一个无聊透顶的人,我执着地以为,T是这个世界上少有的让我有安全感的人。

Y已经无法忍受我的神经质,终于敬而远之。

回程路上,冷雨凄风,从裙摆和裤腿往上灌。

吃着冰淇淋,我终于显露出小女孩的本性。

“你不冷吗?”我第四次问Y。

“不冷。”Y第四次回答我。

Y向我推荐了N个打发时间的网站后,消失在人海里。

被动成为约会鸡肋,反射弧太长导致的后知后觉,终于不那么敏感地张牙舞爪。

我也觉得我太无知,却总是爱上才华横溢,所以死在无知这条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