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夹,泛黄的小纸条,匿名的同学录,不再熟悉的字体,一条条像是用橙色做成的彩带镶嵌在包装盒里,还有几张像素不清的街道照片。
拿起杨枝甘露喝了一口,渐阴的天气中夹着几丝凉风,我掏出最喜欢的蓝莓爆珠,点燃了这个无所事事的下午。沿着空旷的记忆和似曾见过的日记信物,我将这些落灰的记忆一点点翻开,破碎的画面被不完整的拼凑起来。最开始的时候,便是现在发小的妻子,我的初恋。
16岁,我在这个小镇最好的中学和所谓的特尖班毕业,只是初中时的成绩始终倒数前三。青春的叛逆期来的太长,我从不认为学习和服从听话是自己该做的事情。相反我喜欢赌博,喜欢和老师对着干。或许是因为射手座的缘故,天生带着桀骜不驯,又或许只是给自己的叛乱找个合适的理由。于是在中考的时候,考出了连高中分数线都没有达到的“理想成绩”。再不听话的孩子也有害怕的时候,得知进不到高中我确实是害怕了,一整晚没敢回家,静静地坐在大街上,草丛灌木旁,没钱吃饭,也不敢回家叫饿。我只是不知道该做点什么,有没有合适的理由和办法可以让我这颗浮躁不安的心稍微平静一下。好在父亲在当地人际关系不错,托人找到校长,和他喝了一整晚的酒。
父亲是一个不善言辞,性情十分古怪,但做事和待人时候又显得特别温柔用心,总是小心翼翼和认真负责。当然对我也是,他一心希望我能有个大本事,比起农村出身的他能够出人头地,似乎他把希望都寄托在我身上,在初中上学的时候每每谈话总是很板正的对我说:“以后要成熟一点,你应该早点长大”。“早点长大,嗯”我记得那晚他喝的很醉。这是一个男人对一个男孩的期待与盼望。那晚我睡的很不踏实,初中三年以来我做了什么让自己问心无愧的事。赌博,逃学,上网吧,作弊被发现,每天早上提前上学为了去抄作业。我反复回想,这三年浑浑噩噩。
高中马上开学了,我如父亲所愿进入了最好的高中,即使只是一个普通班级。开学前当然需要军训,我想改头换面,重新做个好人。改头改头,那就从头发开始。走进理发店后,毫不犹豫的把我遮盖住眼睛的刘海全部剃掉,我变成了一个寸头小伙,站在镜子前望着眼神还算纯粹的自己,我觉得是时候要改变点什么了。
穿上学校要求统一着装的军服,背上军训居住地所需的生活用品,我的高中军训就开始了。
这是第一天,阳光明媚,春光乍暖还寒,仿佛一切都握在自己手里。也是在这一天,或许像电影所说,“总有一天,人生中会出现一个如彩虹般绚烂的人,而她出现之后,其他人不过是浮云。”
第一章,给我的初恋。
女孩的马尾,白皙的皮肤,未染色过在太阳光底下隐隐发亮的黑发,无暇的让人一眼沦陷的眼神,是16岁我喜欢的女孩特征。那是军训开始的第一天。所有新来的高中生被分成了10个连队。我在二连,枯燥无味的军训生活始终需要点兴奋剂来调料,我的好友阿甘就是这支连队的苯丙胺。他与我是发小,从小一个院子里长大,黝黑皮肤,体型在高一时候已达到180,理着一个寸头,远远看去他的行为举止就是一个无恶不作的坏学生,与我形成鲜明对比。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从小被父母教导要礼貌尊重别人,在校要听话品质端行正确。但同我前面所说,越是行为上的压抑越是有着一颗躁动不安的心。我喜欢看热闹,但我不敢闹,因为从小的经历教养告诉我我应该是怎样一个人。相对的,阿甘的放荡不羁成为了我生活的必需品。我喜欢看他闹,喜欢参与进去,即便我不敢有所作为,心里还是偷偷作乐。他呢,有人看他表演,心里更加春心荡漾,越是激发他心中作恶的中枢神经。我们就这样形成了这个连队最好的二人团体。打着军训认真训练的幌子,16岁男孩的心可不在操练上面,那平静得波澜不惊的心跳已经跳窜到隔壁一连的队伍里。
当正午的日光散落在那支队伍的人群中,跃动的光影照射在少女身上,在她转身的时候光渐若影若现,只看到半边的侧脸。白里透红的肌肤,嘴角没有一丝笑容,像是与这世界格格不入,却又像是这世界中微弱的光点。她的头顶上戴着一顶遮阳帽,但在抬头的刹那,我还是看到了她单纯无暇的大眼睛,那双眼睛不争不抢,犹如达芬奇的画作一般神秘捉摸不透,不知道在想些什么,但感觉有自己的小角落,那么安静。我注意到她了,我看到她了。不知被什么吸引住。是16岁少女的容貌,还是她身上自带的神秘特质,我所能做的,就是把所有的目光投射在她身上,目不转睛。看着看着,微风中的落叶也温柔起来,在落地的时候也让我不知不觉,从没有这样的一个下午让我感到如此温暖,我想好好把握住惬意的此刻,就这样把目光投射的再远一点,让中午的时间线在拉长一点,好让我在她身上多一些美丽的形容词。
“确实不错,长得还挺漂亮的”阿甘顺着我已无法偏离的视线望去,在我身边轻叹道。“什么?什么不错?”回过神来我才察觉到自己的反应引起了阿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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