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残余的露珠刚从叶片滚落,一方马蹄就踩入长满扁平杂草的山间小道。
马鞍上坐着一位年轻男子,容貌硬朗,斜背一把造型简朴的长剑。
这是林克穿越到异世界的第四十天。
此刻,其正走在通往“白石领”的路上,准备去接收自己素未谋面的领地。
山间的风很清新,但林克还记得自己从荒废遗迹中醒来时,那份古老、阴暗与压抑的味道。
说实话,他至今都没想明白,自己怎么莫名其妙穿越了。
离开遗迹后林克便发现,虽然自己外形还和以前一样,但这却根本不是蓝星。
他还在回忆过往,草丛忽然飞起只黄蝴蝶,掠过马儿鼻子,引其轻甩脑袋,打了个响鼻。
他目送蝴蝶飞远。
已经是秋天了!
不,按照本地的说法,应该是刚刚踏入为期四十五天的“丰收之月”。
这是个与蓝星相似但又不同的世界。
此处有人、有马、有鸡、有羊,尽管称呼发音和前世不同,但外形并无区别。
另一方面,它虽然没有汽车和互联网,社会面貌相当于蓝星三四世纪,但这儿却有法师和骑士!
不是那种愚昧迷信的产物,而是真正能放火球的法爷,以及体格比牛还强壮的骑士!
林克作为穿越者,能够安稳混入异世界社会,全靠脑子里零零散散蹦出的记忆碎片。
而这正是林克百思不得其解的地方,明明是身穿,脑子里居然还有关于这世界的信息。
但无论如何,生活总要继续。
作为异界来客,他没有任何身份证明。
但幸好当地并无严格的户籍,而且因社会腐朽,流民极为常见,更别提居无定所的佣兵和猎魔人。
在某个小城观察一段时间后,林克发现没有正经身份,做很多事都会受限。
于是,他决定购买最低等的爵位。
至于钱财来源……林克在离开遗迹途中就发现,自己似乎绑定了一处神秘空间,具备一些奇特能力。
买爵位的钱就是凭此赚来。
本来钱还差一部分,但子爵告诉他,白石领正缺一位男爵,不但价格低廉,还能获得一块领地。
这才有了走马上任的事。
林克骑马穿过狭小蜿蜒的山路,两边遮挡分开,前方景色豁然开朗。
他站在断崖上,看到层叠群山间有片平地,黄灿灿的麦田在风中荡起层层波浪。
一弯清澈小河从林木间淌出,分割了村落与田地。
大片低矮房屋凌乱立在河岸那一侧,被山峦凹陷怀抱,地势稍高处,一座石头城堡俯瞰聚落。
有人正拿着长杆走在麦田中,驱赶啄食的鸟群。
正午阳光穿过阔叶林倾撒而下,这位异界来客一半浸在阴影,一半处于光明。
林克胸怀畅快,眸光闪动,不由得轻声自语:
“这……就是我的领地!”
在这举目无亲的异世界,能有个安稳的落脚处胜过一切。
既然穿越这事已经发生了,那就努力过好这份生活。
凭借前世的知识种种田,攀下科技树,提高自己和民众的生活质量,无疑也是件美事。
林克收拾好心情,沿着侧边小路而下。
骑马徐行于麦田间,他眼角余光注意到,在麦田里驱赶鸟群的人,是一位衣衫褴褛、面色黝黑的干瘦妇女。
后者也看到了他,怪叫一句蹲下身,只露出两只眼睛打量来人。
林克收回目光。
尽管只是个细节,但他却隐隐意识到,领地现状恐怕比自己预想的还差。
越往村子走,在麦田里行注目礼的人就越多,有些机灵的一溜烟儿跑得没影。
昨晚的暴雨很大,以至于到了现在都没晒干,道路十分泥泞。
越过几根木头搭成的小桥,破烂的房屋清晰入眼,其中很多只是个简易棚子,有几栋看着都摇摇欲坠。
散养的鸡四处乱跑,几只羊没多少生气,被关在简陋的圈里软绵绵叫着。
恶臭扑面而来,林克不自觉掩住鼻子。
人和动物的粪便混在路上烂泥里,被许多人来回践踏,再遭烈日暴晒一上午……
那味道简直能让人原地去世。
因为已得到消息,村民们在某个老头带领下迎上前。
这些人普遍面黄肌瘦,衣不蔽体,小孩儿干脆就赤着身子,一个个神色麻木,好像一具具行尸走肉。
林克回不由得回忆起前世看过的清末老照片,两相对照之下,几乎一模一样。
忽然,他视线一转,注意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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