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秋风厉,野鹤高飞。
良驹一路千万里。
客家无音,鸡犬不鸣。
边关十城刀剑影。
参军,参军。
剑高鸣着剑心。墨颜想,我一日行千万里,我一身绝技,能单衣长衫骑烈马杀敌。而非在故乡的竹林,做江湖的闲人游子。
剑鸣不绝。
她打坐惊起,望向眼前。
此时坐于破旧草屋中,一驼背老妇端着一碗粥来。与其说是粥,不如说是一碗米汤。老妇颤颤巍巍,米汤却没有撒出去半分。
“姑娘,填填肚子吧。”听到老妇人在耳边说话,墨颜才知道自己已经从心己境醒来了。
“姑娘,这是边关,你快离开这里吧。”
“离开这里,去什么地方都好,就是不要在这交界之处。”老妇叹了一口气,伴着草屋外的风声,显得格外地凄凉。
墨颜拍了拍还在叫嚣的沧浪剑,抬眸道:“您为何不走?”
老妇哈哈笑了两下,拍着腿道:“我的夫君埋在这里,我的儿女埋在这里,我的至交也埋在这里。”她仰头望天“我啊,也想埋在这里。”
她说这话时有两行泪流下,凄凄惨惨。
“如果我去参军,家国当如何?”墨颜自顾自地发问。
老妇冷哼一声:“像你这样的侠客我见多了,总是心怀大志,我只知道,如今若你去参军,只能做那铁骑后的步行小卒。”
墨颜好似了然,将长剑别在腰间,转身出了草屋,颀长的身影越行越远,白衣飘飘不似人间俗客。
老妇也没再去看她离去的背影,只是收拾着碗筷。
边关黄沙滚滚,一茅草屋就立在那楚河汉街,铁甲战马飞奔,震天撼地,那战场又掀起风沙。草屋面朝着那人间地狱,却显得格外地平静。
那年她十七岁。
三年人间,三年以血磨剑。
将军,将军。
边城百姓跪倒一片,他们高呼。
战乱已平息,如今的边关十城虽然在战火之下已然破旧不堪,但却像这茳国的春天一样,焕发着生机。
墨颜骑在高头大马上,马身铠甲厚重,走路时发出刺耳的金属声。她倚在马背上随军慢慢地走,军队也慢慢地走,胜利的旗帜随风飘舞。
整个军队都穿着厚重的黑铁铠甲,一步一行,黑压压的像一面城墙于城中行走。
墨颜相对而言的确格格不入。
长剑白衣,腰肢柔细,她从未刻意装扮成过男人,甚至在灰扑扑的军帐中擦过香粉。
全军都知道她是女子,并且全军都知道她以一身绝技武艺在沙场中立下累累战功。
沧浪之剑,一剑曾挡百万师。
三年,她成了名副其实的墨副将。
将军向勇,也视她如亲女,于军帐中传授了她向家的沙场刀法。
“墨儿,待我进宫面圣,向圣上求一道旨意,教你真正向家心法可好。”向勇像逗小孩一样,笑得脸上堆起了皱纹,对着墨颜道,若不是亲眼所见,谁又能相信这是黄沙之中,飞刀索命,华发染血的人屠向鬼夫。
墨颜逗弄着军犬,漫不经心地回道:“多谢义父,我有师门的。”
向勇见此义女对待本家绝学毫不动心,捂住心口故作心痛道:“哎呦呦,老夫习刀五十年,本已到那四通金刚之境,却不料被一个连武境都没破的小娃娃嫌弃,真是令老夫心痛。”边说边斜眼时不时瞟着墨颜。
墨颜有些心烦意乱,掏了掏耳朵后站起身来,对着向勇道:“义父,孩儿回行帐了。”
看着墨颜倩丽的白色身影,向勇摸摸地叹了口气,耳边便又传来一少年清脆爽朗地大笑声。
未见其人,先闻其声,少年身披金鳞甲,身姿翩翩。
向修易把剑插进沙地里,拍了拍满是尘土的双手,在刚才墨颜坐的位置坐了下来。
向勇对待自己的亲儿子也像是要躲灾一样,站起身来就朝着自己的行帐走去。
“诶,别走啊。”向修易扯着嗓子喊自己的老爹。
世人都知,鬼夫向勇有两条狗。一条是公子衣君子墨颜,相传她的修为已经到了御剑君子之上,以马后小卒立军功一跃成为将领,所领之军从无败绩,此人为一女子,身着白衣,每次冲阵必然下马首当其冲,得胜归来后身上的白衣被敌军的血全部都染成了红色,此为沙场罗刹,索命恶鬼。
一条是向诸葛向修易,此人为向勇亲子,却未习得向家的半点刀术武学。却精通纵横之术,用兵奇诡,有着无数的锦囊妙计,相传此人为玉面公子,持一把无名剑,可御剑而行千万里。
若说向勇最疼爱的,莫过于义女墨颜,但却说最烦的也是最看重的,便是自己的亲儿子向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