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秋,清晨,阳光明媚,又是一个美好的一天。
“小么小儿郎啊,背着那药篓进大山,不怕太阳晒,也不怕那风雨狂,只怕那药商骂我懒呐,没有赚钱哦无脸见爹娘,朗里格朗里格朗里格朗!”
当过几年药童的李增兵背着药篓,拿着药锄,嘴里哼着歌,高高兴兴一蹦一跳的,在山林中寻找着草药,如果有认识的野果或者蘑菇,也会顺手摘走,当午餐。
为什么不去深山呢,
第一,年纪太小。
第二,不认识。
虽然跟着药房郎中学了几年药理,但是架不住贪玩啊,整天带着隔壁家的傻儿子,去河边摸鱼,天才也经不住这样的糟蹋学问啊。
所以只学了个皮毛。
好景不长,随着老郎中实在年纪太大,离开人世之后,药店老板在当天吃完十人桌的席之后,果断将李增兵的物品丢出门外,赶回了老家。
整天不认草药,就只知道拿着圣贤书,跟在老郎中的后面叽里呱啦磕磕巴巴的念着。
“你认识字吗?”来自药店老板的白眼加嘲讽。
还没半个时辰,趁着老郎中研读药理入了迷,也就到了李增兵人不见了的时候。
没有学会药理,这并不代表真的啥都不会,很遗憾李增兵真的啥都不会,就只认识几种常见的跌打损伤之类的草药。
连看个感冒都靠猜,治了几个轻感冒的病人之后,果断放弃了,郎中这个行当,因为害怕被人打断腿。
日头当午。
李增兵盘坐在树桩上,吃着身边火架子上的烤的蘑菇,一脸惆怅的眺望远方。
自从被药店老板赶出来之后,这个地方他经常来,不为别的,就为了心中那股莫名不安的感觉,这里可以让他忘记心中的感觉。
看着远方的群山重叠的山峦,天边的灼灼烈日,还有山林间的茂密树林。
不知不觉,天色渐暗,李增兵回过神,做了个遮阳手势,眺望远方,太阳西斜,这是要赶李增兵滚回家的节奏。
“哎,今天只能这样了,希望村里的奸商不要克扣太多,还得存钱给姐姐买胭脂当嫁妆呢。”
小小的年纪就要承受生活给与的摧残,太难了。
希望拥有胭脂的姐姐,凭借傲人的姿色,嫁个有钱人,然后可怜可怜他这个弟弟,争取做个伏地魔,那就太棒了。
“哇哈哈!!!我果然是个天才!”
心里虽然这样想着,但是李增兵还是希望姐姐能够幸福,嫁给自己的白月光。
毕竟大哥战死,家里大小事情姐姐作为家里长姐实在是太累了。
不但要帮父亲做农活,还要在家做家务,空余时间还要帮庄户做针线活赚钱。
哎,这是吃了贫穷的亏呀!太惨了。
眼见村庄就在不远处,李增兵眼角余光撇见道路旁,突然出现的一株闪着布灵布灵光芒的草药。
红色的果实在没有绿叶衬托下显得有些突兀,但是出现在这里更突兀。
早上来的时候为什么没有见到呢?
这一条路李增兵不知道走了多少回,连路边的野草见了李增兵都得压弯枝干恭迎李增兵的臭脚。
这块土地都快被他的薅秃了,熟悉的不能在熟悉了。
“难道老天开眼,赏赐给我一株仙草吗?这是要让我从此翻身做庄户了呀。哦,亲爱的昊天,您简直就是个小可爱。”李增兵兴奋的大喊道。
为了表达内心的欣喜,李增兵用欢快的步伐一步一跳的来到草药旁,放下背篓,蹲下,拿出药锄,不管你认不认识他,基本姿势要摆好,望闻问切,一样不能少。
经过李增兵仔细辨认这株只有一颗果实的草药,在有限的小脑袋瓜里,并没有搜寻到相关草药特征信息,但是与疗伤用的草药很像。
这布灵布灵的样子,应该是仙草吧,或许很值钱?
哎,不管了,实在是揭不开锅了,摘了再说。
李增兵小心翼翼的扒开周边的杂草,愕然发现草药旁居然躺着个人。
李增兵双目惊恐,坐倒在地,双脚使劲蹬地,疯狂往后退。
那人浑身是血,身穿儒生服饰,仰躺在地,双目园睁,嘴边的血迹已经干枯结疤,一动不动,看样子是死去多时。
就这样一人一尸大眼瞪大眼。
惊魂未定的李增兵犹豫不定,因为早上他来的时候这里并没有仙草,也没有尸体,
就这空气温度,咋就一天之内,尸体都有味了呢。
“这么办”还想不想学庄户的儿子骑大马,给姐姐买胭脂。
最终金钱这该死的魅力战胜了恐惧,因为李增兵觉得这很有可能是一株仙草,只要拥有他,从此锄头换大马,胭脂可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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