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喔喔喔......”
雄鸡一叫天下白。
曾不争从简陋的床上坐起,惺忪的双眼有些迷茫地看着四周,片刻后,他轻轻拍了一下脸,穿上有些磨损的草鞋,打开屋门,来到泥土松软的小院里。
他面向朝阳,一吐一吸间,一缕又一缕金色霞光从口鼻进入他的体内,隐隐间似乎有一道细小的电流在他的血肉中流淌,酥酥麻麻,令他十分舒适,精气神好似得到了补充,异常充沛。
不一会儿,他眉头微皱,又有黏糊糊的汗液,湿漉漉的。
简单清洗后,神清气爽的曾不争走出杂草丛生、破破烂烂的小院,看向街头,那是小镇中唯一的药铺所在。
林家药铺的主人林老头是小镇中唯一的医师,看着慈眉善目,好似有一副菩萨心肠,实则冷血无情,见死不救之事已经不是一次两次。
六年前,养育曾不争的老乞丐得了重疾,卧病不起,年仅五岁的曾不争将破院中所有的财物交给林老头才换得一碗药汤。
老乞丐熬过了那次鬼门关,却熬不过冬天。
看着床上不停咳嗽,再次卧病不起的老乞丐,小不争在林家药铺外,顶着风雪,跪地不起,祈求林老头出门救人。
可是,没有钱财,又如何能请动林老医师?
求助无望的小不争返回破宅看到的只有老乞丐冰冷的尸体。
五岁的小不争没有哭闹,一脸平静,沉默的陪着老乞丐走完人生的最后一晚。
第二日中午时,邻里走进破旧的老宅,发现跪在老乞丐床边的小不争,主动帮着操办白事,将老乞丐安葬。
小不争看着老乞丐裹着一张长席长眠于黄土中,再也撑不住,昏睡过去......
曾不争走向街头,林家药铺大门旁,林老头正坐在一张躺椅上轻轻摇晃满头白发,哼着小曲,悠哉闲哉。
空荡荡的街道上不见任何一位老街坊,显得格外的冷清,也更安静。
曾不争径直走进林家药铺,从药柜中熟练地取出药材,放入黄皮纸中,每一样药材,分量拿捏得极准,分毫不差。
六年来,每隔三日,他就会来药铺取这些药材,带回翻书楼,磨成粉,再交给罗大叔。
他将放好药材的黄皮纸用细线捆好,提着走出门。
门口躺椅上的林老头喊了一声:“坐着。”
曾不争疑惑地看了他一眼,坐在门槛上,静静等待老头下面的话。
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往日,林老头都将他当成透明人,今个儿竟然会主动与他说话?
老乞丐逝世后,林老头不知是出于愧疚还是可怜,对他多有照顾,曾经还招他进药铺当学徒,这份美差,小镇中不少人都眼红。
林老头无儿无女,只有三个徒弟,老大林九,是个朴实的庄稼汉子,早已成家,生有一儿一女;老二李坏,游手好闲,整日在小镇中厮混,三十好几的人了,还在打光棍;老三萧鱼,二八年华,在这个不过三两条街的小镇中是个难得的美人胚子,常年呆在药铺中。
曾不争只要成为药铺学徒,就有机会将萧鱼娶到手,等林老头百年归老后,林家药铺铁板钉钉是他的囊中之物,到时候就是穷小子翻身,财色双收。
不过,曾不争倒是出乎所有人预料,拒绝了这份别人眼中的大好前程,反而是跟着翻书楼的罗大叔学起了酿酒。
林老头也不生气,只是淡淡的骂了一句小兔崽子不知好歹。
后来,他和小不争的说过的话六年时间加起来也没有超过十句。
林老头眯着眼,苍老的声音缓缓响起:“从今日正午起,会有一些小家伙来镇里,没事别乱跑,自个避着点,别一不小心容易丢了狗命,老乞丐那座孤坟还等着你年年上香。”
曾不争站起身,拍拍屁股上的灰,朝着结尾的翻书楼走去。
罗大叔是一位中年汉子,长相普通,丢到繁华的街道上,很快就能找不到踪影,身上唯一的特点大概便是那温和醇厚的嗓音,总是令人如沐春风。
曾不争到翻书楼时,罗大叔正在搬着一块块比人高的木板,将翻书楼的门打开。
今日,他们似乎都起得格外早。
曾不争小跑过去,小小的身板努力帮着罗大叔搬木板。
他自小便是如此,能搭把手,绝不在旁边站着,多少积累点人情。罗大叔已经习以为常,更卖力的将木板挪到属于它的位置。
两人合力,速度快了很多,不一会,翻书楼大门彻底打开,一股浓郁的酒香迎面而来。
小不争大汗淋漓,闻着这股沁人心脾的香味,抽抽鼻子,下意识舔舔嘴唇。
罗大叔粗糙的大手轻轻拍他的脑袋,一脸笑意:“小酒虫,未到及冠之年,不得饮酒。”
小不争小手拍开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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