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毅站在大街上,周围的人来来往往,熙熙攘攘,却没有一个主意到这个年轻人,刘毅的长相非常普通,身上是一身卫衣和牛仔裤,还有一双运动鞋。
四周的街道有叫卖的小摊贩,有开门店的小商人。还有在路上行走的行人,他们都没有注意到这里有一个人,刘毅已经习惯了这一切。
周围的建筑物已经不是他印象中的钢筋水泥,而是石块砖瓦。周围的行人的交通工具已经不是汽车摩托,而是马车坐骑。人们身上的衣服也与他不一样,不是花花绿绿的现在衣物,而是色彩单调的麻衣棉布。街上时不时出现的穿甲士兵告诉刘毅这个世界不是他的世界。
一匹极速前进的战马朝着刘毅冲了过来,刘毅没有躲开,只是怔怔的看着周围,战马直接穿过他向远处奔去。就像刘毅只是一个……虚影。
刘毅看着自己的双手,他死了,他确实死了,他记得自己死的时间与场景,还记得那渐行渐远的呼喊直到他的世界彻底黑暗。
当他再次看到光的时候在一处荒郊野外,他当时还有些奇怪,因为那里不是天堂也不是地狱,反而就像是自己生活的凡间。他以为自己还活着,但是活着自己为何在荒郊野外,而且自己居然找不到自己应该随身携带的手机了。直到一只兔子穿过他的腿,他才反应过来他死了,他现在的状态应该只是一具灵魂体。
刘毅当时还有些慌张,但是在之后的两个月之内自己就迅速适应了这个状态。这个状态的自己虽然没有身体,但是也没有饥饿,没有劳累,而且他相当自由。可以去任何地方,可以去任何地方游玩。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刘毅发觉这么做一点都不美好,无论他走到哪里都只有他一个幽魂,只有他一个,没有其他的灵魂。
比起普通人而言刘毅其实非常能受得了孤独,但是一时的孤独自然可以受得住,但是倘若是百年的孤独呢?刘毅亲眼见过一个婴孩从幼孩时候成长为成人,然后娶妻生子,之后儿孙满堂,最终撒手人寰。
看人的一生成为了他仅剩的乐趣了,他去过这个世界许多地方,也逐渐了解了这个世界的一切,这个世界是一个魔幻的世界,有魔法,有异族,有神灵,有恶魔,还有龙。
刘毅来到了小说中的世界,但是不一样的是这个世界却与小说有些出入。这里的世界人族没有小说中的那么风光,反而相当凄惨,在世界上人族没有任何话语权,所有种族中精灵最强,接下来是巨人,兽人,矮人,化兽人都有自己的话语权,但是人类没有。小说中奴隶市场可以买到精灵,但是这个世界上人类奴隶市场不可能出现精灵。人类在精灵眼里是“爬虫”,“贱民”,“下等种族”,“比恶魔还要恶心的种族”,“愚蠢而子嗣的民族。”其中最后面那一句骂的最多,对此卓耿感到非常奇怪,为什么,为什么人类混的这么惨?他不明白,但是呆的久了他才明白了原因,上一世各个小说电影游戏中的种族中人类为何那么强大,不是人类真的就强大,而是写的人是精灵,人的主观意识让人族成为了最强者。而这个世界是真实的,而且精灵,巨人,兽人等种族的武力比人类强的多。武力才是你强大不强大的根本,上一世日耳曼人为何能摧毁罗马帝国,因为他们的身体素质比罗马帝国人民强的一点,仅仅这一点罗马人就因此而输了,但是这些种族比人类强的不是一点。
精灵一族人样貌俊美,身材纤细,让人有了一种弱不禁风的感觉,加上他们喜欢使用弓箭卓耿以为他们只是弓箭玩的六,但是后来一名精灵用刀砍翻巨人之后他才明白这一切都是假的,多年网络游戏和电影电视剧坑害不浅,让人以为弓箭手贴脸就完了。他到过精灵的军营,这才知道玩弓首先要拉开弓,拉开弓却必须要有足够的力气,精灵的弓有千米的有效杀伤距离,他们的弓箭基本在两千磅以上。要拉开这种弓箭臂力必须要足够强大。
了解了各族之后,卓耿才明白在肉体上的力量巨人最强,精灵次之,这让两者立足并称霸与世界之上。与他们相比,人类几乎连婴孩都比不上。
如今的人类占局了北风大陆的一小部分,所有的人类国家都生活在这里。在其中有数十个大大小小的人类国家。虽然只占局这个大陆的一小部分,但是如果相比于前世的话便可以发现这一小部分不比曾经的蓝星的东西大陆小。
但是人类的东边有着强大的精灵王国,西边是强大的巨人王国,北方还有兽人王国。南方临海,这个地方与其说是人类的领地还不如说是巨人与精灵的缓冲地。
这个世界上有龙,卓耿没有近距离看过龙,因为龙可以看到灵魂,这种生物在这个世界的地位与实力几乎等同于神,龙的体型一般在百米以上,但是也有个头比较小的龙,比如红龙,在百米以下。龙不会依附与任何的国家还有种族,独居,因为他们足够强大,他们不是凡物,摧毁一个帝国对于他们而言就像掏蚁穴一样容易,这个帝国包括精灵的帝国。巨龙不被包括在世界诸族之内,因为可以与他们比肩的只有神族。一条龙一般有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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