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人皆知邪宫宫主常年一身红衣,妖邪入魅。
世人也知武林盟主凌风允一身白衣,气宇不凡。
世人都知邪宫宫主最厌白色,恨不得一见白色都把它毁尸灭迹。
而世人却不知不爱白色的她爱上了穿白衣的他,只因他常年一身白衣,端的是温文尔雅,一见倾心。
一身白衣的凌风允是偏偏君子,温文尔雅的,可这时他眼里的寒冰让人不战而栗。
凌风允说:“萧筱弦,我不爱你,从没爱过你。”
萧筱弦是骄傲的,一身傲骨宁折不屈,是呀,他不爱她,她一直都是知道的,她想总有一天,他是一块顽石她也会把他给融化了。可是他的心比石头还坚硬,她耗尽所有热情,始终是捂不热。
“那……你爱过人吗?”萧筱弦红衣似血,站在他的对面,满脸平静的问道。
凌风允不知是想到什么,终年不变的脸上柔化了几分,嘴角也微微勾起,眼中更是乍现柔情,但看到她那副绝望的表情,本是柔情的脸也变的冰冷起来,眼中更是不屑,不屑她的痴情……
他那不屑的神情那也压垮了萧筱弦心中的最后一根弦,她眼中最后一丝光亮也消失了。
“原来你也爱过呀。”萧筱弦的声音越来越轻,“我一直以为你没有心,不会爱呢,我想你即使是石头,我也能把你捂热,但没想到你也爱过,也能露出那么温柔的表情,可是为什么不能是我呢?为什么要骗我?”
“呵,爱你,连自我的失去了。”
“爱你,我做了多少错事。”
“不爱也罢。”萧筱弦从最初的轻讽自嘲,转变为了决绝,她是骄傲的,也是狠心无情的。
一句不爱,震慑了多少人,但是那人始终不知道自己失去了什么,只感觉心顿时空了一下,好像有什么东西流走了。
一身白衣,终染成血色,红衣似血,铮铮傲骨,一手执剑,再也不退分毫。
“我还是最喜红色呀,特别是血染红的衣裳。”萧筱弦披着被血色染红的衣裳,勾唇一笑,惊艳了风华。
有多少人记得当初还没爱上凌风允时,她是多么一个风华绝代的人呀。爱上他后一切都变了,只因他不喜红色,她卸下红衣为她穿上一身白裳;他说,他喜欢温柔如水的女子,她便卸下武器,本是狂傲邪嗜的她为他洗手做羮。
她为他做得再多,也捂不热他的心,原来以为他是这样的性子。当看见谢轻苑时才明白,只不过她不是他所喜欢的人罢,一开始她就错了,错得离谱。
现在她不爱了,把心收回了,她还会是她,一如当初一般一颦一笑皆带风情,万般妖孽,游戏人间。
“我还有一个疑惑。”
“你接近我只是为了凤鸣笛吗?可曾有一丝对我心软过?”
“嗯,并没有。”凌风允垂下眼肯定的回道。
没有吗?他也不确定,也曾经有过心软吧,看着她那明媚的笑容,也曾犹豫过,但这一切怎么比得上凤鸣笛,比得上那个他心尖尖上的人。
“呵呵。”萧筱弦自嘲一笑,不在犹豫,手中的剑千遍万化像他刺去。
凌风允见此,手中也没留情,每招每式皆带杀机。
“萧、筱、弦。”凌风允看着刺穿她身体的剑满目赤红。为什么,为什么不躲。
“当初你救我一命,现在我把命还给你,此生我们永不相欠。”萧筱弦捂着胸,嘴角微微一勾,看着刺入胸口的剑,风轻云淡的说道。
当初,你救了我一命,从此你入了我的心,动了我的情。如今,我把命还给你,从此我不在欠你,在相见便是陌路。